來源:中國智能交通協會 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處原處長 林維望
伴隨著深圳經濟的快速增長,智能交通管理工作白手起家、披荊斬棘、篤定前行,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很好地保障了深圳城市交通的穩定運行,為深圳的改革開放事業做出了特有的貢獻。
一、從無到有,信號控制實現了自主研發的多模式控制方式
深圳市從一開始就重視交通安全,特別是行人安全,一九八五年就率先推出了多相位箭頭燈信號控制。建市才七年時間,就提出要與北京、上海同步,要有先進的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并于八九年成功引進日本京山公司的KATNET區域交通信號控制系統(簡稱ATC系統),當年聯網投入使用的就有52個燈控路口、173個戰略戰術超聲波檢測器。九二年就研發出了國產化聯網信號控制機及區域交通信號控制系統(簡稱STC系統),除了在深圳應用外,還推廣至廣東中山市、福建福州市等地區。
為了使燈控路口交通更加安全有序,提高其通行能力,深圳在九十年代初就開始重視平交路口的交通渠化設計,特別是早期的泥崗/紅嶺、深南/寶安路口,釆用了實體渠化島的設計,縮短了行人過街時間,同時也縮短了大路口對向行車線之間的距離,減少了機動車與行人通過路口的時間,同時右轉車輛在右轉匝道上禮讓行人與行人自由交織,減少了右轉車輛的行車延遲;同時,盡量拓寬進口道,增加進口車道數,提高了紅燈時的“蓄水池”能力,從而大大提高了路口的通行能力。為了提高路網的通行能力,除了合理的路網交通組織外,最有效的就是提高平交路口的通行能力。深圳一直堅持做好交通信號控制三部曲:路口交通渠化設計-交通組織相位設計-信號配時(包括自適應交通控制)。為此,深圳交警積極協調落實堅持了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做法:讓所有道路設計承擔單位將設計圖紙送交警審核把關,審圖人員重點關注道路交通工程設計特別是路口交通渠化設計,然后才是交通監控系統的配套設計把關。正是一直堅持了這種做法,深圳道路的大部分平交路口才有了比較合理的交通渠化設計,深圳路網交通才有今天的模樣。
鑒于日本京三控制系統與國產化的STC系統,在控制原理及系統架構上基本類似,特別是系統聯網通訊方面,完全依賴于電纜(光纖)這種方式,要求中央計算機統籌實時控制到路口控制機的每一步動作,所以對實時通訊的依賴性很強,一旦中斷,只能降低到脫機控制方式,對系統的區域交通信號控制常帶來不利的影響。為此,深圳于九八年開始研究新型控制系統,目標是提高路口控制機的智能化水平,減少它對中央系統的實時依賴,實質是減少對系統通訊的實時依賴性。于是就提出了無線聯網的概念,剛好那時移動公司提出了所謂“永遠在線”的GPRS技術、正好吻合我們的應用場景。于是“容量無限、通訊無線”的廣域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簡稱SMOOTH系統)應運而生,并于2002年推出信號控制機用于羅湖的春風高架路入口匝道信號控制,并陸續推廣應用到全深圳市以及昆明等地,之后又不斷拓展了包括:干線協調約束下的行人感應控制、自適應模式下的全程實時倒計時控制以及排隊溢出控制等控制功能,創造了多個領先世界的創舉。此后,信號控制路口建設高歌猛進,達到了2200多個,車檢器達到近3000套,全市自適應路口達到800余個,聯網率超過百分之90%,較好地實現了干線協調和區域協調控制。也正因為自主研發的優勢,深圳信號控制相當靈活。近年來,陸續推出了上百處左轉待轉信號燈控制、多功能信號燈控制、交替通行控制、左轉借道信號控制、可變車道信號控制、潮夕車道信號控制等交通改善舉措,有效改善了路網交通秩序,提高了路網通行能力。
二、從單一到復合,信息發布體系實現了多元數據信息出行誘導
交通誘導系統,從八九年的一塊可變誘導標志,逐步發展到今天的近百塊誘導屏(包括停車誘導),從簡易屏到復合屏再到雙基色大屏,建立的三級誘導體系,在城市路網交通的調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同于其他城市,深圳也是國內最早注重,多元數據融合的城市,通過建立交通信息共用平臺,實現了信號路口檢測數據、路段檢測數據以及人工視頻巡查數據的有機整合,為綜合誘導、交通決策、交通分析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作為“交警眼睛”的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早在1985年就開始建設,從早期的模擬視頻發展到了今天的數字高清視頻;從單一的交警視頻發展到今天共享全局的治安視頻;從監視路網交通狀況,發展到兼顧電子警察執法應用;從內部勤務視頻監督,發展到交通違法肇事逃逸的追蹤;交通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在智能交通管理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時,通過人工事件系統的巡查,建立了早期的半自動視頻感知體系,到目前的通過全自動感知終端自動發現交通事件為誘導信息的發布提供了更加實時的數據。
深圳也是最先通過電視臺直播路網交通狀況的,并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交通廣播電臺,并在交警支隊指揮中心設點直播。交警支隊還通過網上交警平臺發布動態交通狀況信息,后來又與地圖運營商高德地圖合作,發布深圳路網交通信息,提供給市民進行交通導航,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維度的出行信息發布體系。
三、從人工到智能,非現場執法實現了全方位多維度的安全防護體系建設
為了破解警力匱乏,破解民警現場執法效率低下、警民沖突嚴重、嚴重影響現狀交通的執法困境,深圳九五年率先開始研發沖紅燈電子警察,但當時對沖紅燈違法的處罰是罰款5元,可以并處扣證15天,這樣的罰款數額,對司機可以說是無關痛癢的,沒有什么威懾力。九七年一月《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正式頒布,對沖紅燈違法的處罰修改為:白天違法罰200元,晚上違法罰400元,處罰有一定的威懾力了,于是在沖紅燈電子眼設備研發完成后,于九七年四月一日正式推出電子警察執法應用,效果顯著,公安部交管局于當年九月份正式發文,要求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有條件的應參照深圳的做法,推出電子警察執法。此后陸續推出了超速違法電子警察、大貨車禁行電子警察、黃標車禁行電子警察、不按線行駛電子警察、不禮讓行人違法電子警察、違反交替通行電子警察等。電子警察執法是全國交警執法領域的革命性改革,從而引領全國開創了交警電子警察執法(非現場執法)工作新局面,現在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執法已經成為深圳交警執法的主要手段。2001年該項目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為當時公安部所獲得的最高獎項。
2000年左右,深圳開始研發車牌識別系統,2001年開始在梅林關安裝一個斷面識別點試用,給路面民警執勤查車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大大提高了民警對布控車輛攔截的準確性,大大減少了路面執法對現狀交通的影響。03年為刑警支隊一宗盜車案的偵查提供了關鍵的圖像證據而一舉破案,并連環偵破了幾個盜車案,追回幾十輛被盜車輛。深圳市公安局由此意識到車牌識別的重要性,馬上立項并由交警支隊牽頭建設全市網格化車牌識別布控系統。到07年建成七十多個斷面的車牌識別點,給治安、刑偵、交警、環保等執法辦案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發揮了很大的作用。該系統04年被公安部評為科技進步二等獎,并作為首項重大推廣項目向全國各地推廣。在視頻抓拍執法方面,深圳于98年就開始利用視頻監控資源進行執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是最早開始此項執法工作的城市。
鑒于車牌識別技術精準度的局限性,深圳在03年就率先提出了要像公民二代身份證號碼一樣,機動車也應該有它的電子身份證號碼!09年,在深圳的大力推動下,公安部交管局開始重視此項工作。2011年,深圳率先在大運會車輛管理上進行RFID電子標識應用。也因此,促成了公安部交管局委托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牽頭組織了機動車電子標識技術的研發推進工作,并從開始的國際標準電子標識轉變為國家標準電子標識,并組織編制了電子標識六項行業標準,組織相關企業研發了符合國標的系列電子標識產品。深圳作為全國三個電子標識試點城市之一,已經完成了電子標識應用的相關立法,完成了二十三萬重點車輛的標簽安裝工作及163個斷面電子標識設備的安裝工程,并開始應用于電子警察執法、交通數據釆集以及其他部門的管理工作之中,大大提高了交警、刑偵、治安執法的精細化程度及力度,為下一步整合貼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各種標簽到電子標簽上提供了可能。
非現場執法一路走來,從解決人工查處,到解決號牌識別,再到解決身份識別,每一個階段,都將非現場執法的水平和能力推向了更高的層級,為精細化、精準化、智慧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四、從高效內部管理到服務民眾,交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科技信息化手段
交警各項工作都牽涉到市民的日常生活,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加強內部監管堵塞漏洞陽光作業等都需要業務系統的支撐。深圳九十年代初就開發了自行車電腦管理系統、交通事故處理系統、車駕管業務管理系統,在全國率先推出各種規費、罰款統一到銀行繳納的做法,堵塞了漏洞。深圳是最早建立交通指揮中心的城市之一,89年就建立了,當時的顯示大屏是馬賽克的。99年建成新的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建設了一個平臺十大系統:交通共用信息平臺、無線通訊對講系統、122接處警系統、PGlS警力資源管理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 、交通信號控制系統 、車牌識別預警系統、干線及停車誘導系統 、交通事件系統、智能交通違章管理系統 、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實現了三個快速:快速發現交通事件、快速調度警力、快速處置事件,交警對交通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得到了顯著的提升,全國同行(包括香港)來深圳參觀新指揮系統及電子警察執法工作的交流活動達到空前,窗口作用突顯。04年新的交通安全法的實施,一度給民警路面執勤執法帶來困惑,深圳交警很快就研發出移動交管警務系統,使信息化應用延伸到一線執勤執法民警的手上,大大提高了路面民警的執勤執法效率。為了方便市民,深圳率先建立通過手機短信進行違法告知、送達一站式處理系統;為了更加公平公正,提高效率,深圳又率先建立機動車駕駛人全科目考試電子化智能評判系統;為了加強監管,深圳又率先建立機動車遠程審驗系統;為了解決內網不能在非警察辦公區域使用的問題,深圳又率先啟動了全市智能交通網絡(又稱OTN視頻專網、公安外網)的規劃建設;為了解決紙質檔案查找難的問題,深圳又率先推出了車管檔案電子化管理系統。諸如此類,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深圳交警一直秉持科技引領實戰的理念,在智能交通管理上敢于探索、敢于嘗試、敢于革新,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輝煌。以上所述,僅僅是深圳智能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個側面的回顧。隨著大數據、云計算、人臉識別、無人機、無人駕駛汽車等技術的日益發展,相信深圳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將以更大的步伐向前邁進,深圳交通的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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